为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,我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决策部署, 持之以恒调整能源结构、全力以赴深化环境治理、坚持不懈推进生态修复, 重拳出击、铁腕治理,全力打好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, 力争到2017年,PM2.5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0%。
明确治理目标。 认真贯彻落实《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(2016—2017)》,力争完成各项目标任务,确保空气质量稳中有升, 到2017年, PM2.5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0%; 确保化解过剩产能取得决定性进展,完成我省要求的压减产能目标任务,全市安排压减炼铁产能61万吨,拆除630立方米高炉1座; 压减煤炭产能413万吨,退出煤矿16处。不再核准、备案新的钢铁、煤矿项目。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,完成省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;煤炭消费比重大幅下降, 能源消费结构明显改善, 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占终端能源消费总量比例达到30%。 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,2018年至2020年,全市河流水质优良 (达到或优于Ⅲ类) 比例总体达到70%以上。 绿化水平稳步提升,到2020年,新增森林面积498万亩, 森林覆盖率达到46%。
拉出责任清单。 我市对梳理排查出的环境问题, 实施责任清单制,坚决整改到位。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,按照不查不放过、 不查清不放过、 不处理不放过、 不整改不放过、不建立长效机制不放过 “五个不放过”原则,进一步细化确定具体责任单位、 责任人、 整改目标、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,拉条挂账、督办落实、办结销号。同时,进一步强化措施,切实解决本地本部门的突出环境问题。
建立长效机制。 我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决策部署, 在调整能源结构、深化环境治理、推进生态修复、全面清理违规建设项目、严格环境执法监督管理上,不断强化措施,举一反三, 加快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; 从加强组织领导、 严肃责任追究、强化责任落实、严格督导检查、及时公开信息等五个方面强化组织保障,全力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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